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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左劄記之四(隱公四年)

人名。

宋公和陳侯。《經》“夏,公及宋公遇于清”,“宋公、陳侯、蔡人、衛人伐鄭”。傳中稱呼相同。春秋早期,《經》《傳》除魯君稱“公”外,亦稱宋君為“公”,此外鄭君稱“鄭伯”,而其他諸侯國君多稱為“侯”,如“晉侯”、“齊侯”、“陳侯”等等。有一種說法解釋為何《春秋》重宋公(重魯公相對好理解),說宋為殷之後的緣故。我的看法,春秋早期,諸侯普遍稱侯才是當時的歷史實況。

公子翬。《經》為“翬”,《傳》為“羽父”。翬,《說文》有兩種解釋,一說“大飛”,二為“伊、雒而南,雉五采皆備曰翬”,都與羽有關。公子翬,字羽父,古人名與字的意思有所聯繫,此為一例。《經》杜注云:“公子翬,魯大夫。不稱公子,疾其固請強君以不義也。諸外大夫貶,皆稱人,至于內大夫貶,則皆去族稱名。于記事之體,他國可言某人,而己之卿佐不得言魯人,以所以為異也。”按:不知去“公子”止稱其名,是否真如杜預所說是一種貶稱的制度。抑或“公子”的稱謂並非當日實錄,而是後世編纂中統一加上的?從殷墟卜辭來看,王卜辭中稱王臣之名的材料比比而是,似不能看成貶稱,而只是從王的視角,他們地位較低罷了。

公子晉。《經》“冬十有二月,衛人立晉”,《傳》“衛人逆公子晉于邢”。《經》未稱晉為公子,是否通例呢?《經》隱公元年有“公子益師卒”,隱公五年“公子弓區卒”,看來《經》亦稱公子。

州吁和完。《經》“衛州吁弒其君完”,《傳》“衛州吁弒桓公而立”。州吁,衛公子之名,莊公之子,嬖人之子,有寵而好兵,莊姜惡之。完,衛桓公之子,厲媯之娣戴媯之子,莊姜以為己子。見《傳》隱公三年。

眾仲。見《傳》“公問于眾仲曰:衛州吁其成乎?”楊寬先生對人西周男子之字結構的看法是,排行加字再加父(甫),典型例如“伯陽父”。魯大夫眾仲、祭仲之仲是否為排行?還不太清楚。

石碏。杜注“魯大夫”。碏,是其名,音鵲。其子名為厚,是州吁之黨。石當為其氏名,而非其姓。《傳》稱石碏為石子,不知是否實錄?林沄先生認為殷墟卜辭中子有族長之義,此處稱石子,是否亦指他為石氏之長?《傳》屢見諸侯國君稱其大夫為“子”、“吾子”。

右宰醜。右宰為職官。醜為其名。衛人派到陳國殺州吁的人。

獳羊肩,石氏之宰,石碏派他去陳國殺厚,獳羊肩為其名。這是個挺有意思的人名,《說文》卷十“獳,犬怒皃。”姑且作為參考吧。

宰是西周、春秋時期很特殊的官,因《周禮》有天官冢宰,頗受學者關注。相關材料,《經》隱公元年有“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、仲子之賵”,與本年衛宰的職事不同。錢穆主張宰本是宰殺犧牲的小臣,因與主子地位較近,職掌越來越重要,這個觀點放在這兒先供參考吧。

“某國人”之例。

《經》“四年春,王二月,莒人伐杞”,(夏)“宋公、陳侯、蔡人、衛人伐鄭”,“九月,衛人殺州吁于濮”、“冬十有二月,衛人立晉”。《傳》亦有其例,如“四年春……未及期,衛人來告亂”,“(衛州吁)使告于宋曰……宋人許之”。《經》《傳》在何種情況下載某國人?是否在不包含其君時稱某人?限于材料,尚不清楚。

軍事。

莒人伐杞。《經》“四年春,王二月,莒人伐杞,取牟婁”。杜注:“書取,言易也。……杞國本都陳留雍丘縣。推尋事蹟,桓六年,淳于公亡國,杞似并之,遷都淳于;僖十四年,又遷緣陵;襄二十九年,晉人城杞之淳于,杞又遷都淳于。牟婁,杞邑,城陽諸縣東北有婁鄉。”按:陳留雍丘,即今河南杞縣,而淳于、緣陵在山東濰水流域,相距較遠。莒伐杞,可見為鄰國,故當時杞應已在莒东北濰水流域。據杜注,牟婁即今山東諸城。莒人好逞強用兵,故此前有入向之役,此又伐杞。

諸侯伐鄭。春秋初期,齊、晉、楚等大國并非無事,只是其勢力並未影響、壓迫到魯國,故《經》載魯國鄰近諸國的事情反而較多。本年諸侯兩次伐鄭,第一次即《經》“(夏)宋公、陳侯、蔡人、衛人伐鄭”,《傳》述其原委較為清楚,起因有二:一是州吁弒君而立,欲通過戰爭轉移矛盾。鄭國因共叔之亂,公孫滑奔衛,引起二國之間攻伐,積怨已深,被州吁定為戰爭對象。二是宋穆公傳位于兄子與夷(殤公),其子公子馮出奔鄭國,成為殤公心病,因此被州吁說動出兵。而“陳、蔡方睦于衛”,也加入戰爭,可能是為撈取戰利品。第二次是《經》“秋,翬帥師會宋公、陳侯、蔡人、衛人伐鄭”,《傳》載“秋,諸侯復伐鄭”,解釋得比較清楚。這次宋公派人來魯國乞師,隱公因聽從了眾仲對形勢的分析,認為州吁是自取滅亡,故辭退宋使,但公子翬卻想帶兵參加,隱公不同意他還是去了。這次諸侯打敗了鄭國的步兵,“取其禾而還”。杜注說,經未載宋乞師事,原因是宋使非卿,是否如此,不可詳考。杜注又據《傳》“諸侯之師敗鄭徒兵”說,“時鄭不車戰”,竊以為不可信,鄭伯克段之時曾派公子呂率二百乘車伐京。

會盟。

《經》“夏,公及宋公遇于清”,杜注:“遇者,草次之期,二國各簡其禮,若道路相逢遇也。”《傳》“公與宋公為會,將尋宿之盟。未及期,衛人來告亂。夏,公及宋公遇于清”(見隱公元年《經》《傳》),看來是想鞏固和宋國的關係。關于會面地點,杜注:“清,衛邑,濟北東阿縣有清亭”。《傳》所載“衛人來告亂”不知是否與會面地點在衛地有關?

衛國的州吁之亂。

本年衛國發生了很大的動亂,即公子州吁弒君自立,又被老臣石碏設計殺掉,衛人再從邢國迎接公子晉即位等一連串事件。《傳》隱公三年即載石碏預見州吁將作亂,勸諫莊公之事,他說了一套若愛子,則“教之以義方,弗納于邪”的道理,即溺愛兒子會使他驕、奢、淫、泆,又講了六逆(賤妨貴、少陵長、遠間親、新間舊、小加大、淫破義)、六順(君義臣行、父慈子孝、兄愛弟敬),認為去順效逆,災禍就會很快到來。這一段敘述,很像是後世儒家的言論,但周人的貴族道德觀念大致如此。莊公不聽石碏的勸告,最終導致州吁弒兄的事件。可是石碏也管不了他自己的兒子,厚也成為州吁的黨羽。石碏只好設計,誘使州吁和厚去陳國,請陳國捕捉二人,再分別派右宰醜和家宰獳羊肩殺了二人。

這個事件中,陳國的態度最讓人疑惑,州吁弒君後,發起伐鄭的戰爭,陳國也參加了,看上去對州吁的行為沒有意見;但石碏派人請陳國捉拿州吁與厚,又很配合。看來當時,衛強而陳弱,故不愿逆衛之意志。

有幾個成語與州吁之亂的事件有關:驕奢淫泆、治絲益棼、眾叛親離、大義滅親。

與殷墟卜辭的聯繫。

攻伐某國的“伐”,《經》《傳》多見,卜辭更是經常出現(“伐某方”),但未見自外向內的入侵稱為“伐”的;西周金文也屢屢看到,既有魯公簋“明公遣三族伐東國”,又有禹鼎鄂侯馭方“廣伐南國”,包括了自外而來的入侵。《春秋》經傳用伐字,也較廣泛,沒有專指魯國出兵,或王師的行動。杜注說“師有鐘鼓曰伐”,但在出土文獻中找不到佐證。

“使”。《春秋》經傳常見“使人”去某國執行任務,按殷墟卜辭中也多見商王“使人”祭祀鬼神之事,這一筆法淵源甚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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