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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左劄記之三(隱公三年)

女名。

“君氏”卒,即聲子,此稱呼不如“夫人”常見,或是特例。詳見喪葬部 分。

莊姜,齊太子得臣之妹,從其夫衛莊公之謚。厲媯、戴媯應是謚加姓的形式。

男名。

“武氏子”,即為天王求賻于魯者。稱某氏子,少見。杜注解釋這種稱呼是因平王未葬,桓王尚未執政有關,他說:“武氏子,天子大夫之嗣也。平王喪在殯,新王未得行其爵命,聽于冢宰。故《傳》曰:王未葬。釋其所以稱父族,又不稱使也。”從西周冊命金文材料來看,天子確有冊命先王之臣之事,故杜說有道理。武氏子,因未得桓王爵命,故《經》稱其父之族(氏)名。不知此武氏,與多友鼎、禹鼎銘中的“武公”有無關係?

“宋公和”即宋穆公,和為其名,穆公為謚。穆公為宣公之弟,與夷為宣公之子,宣公傳位于穆公,故穆公返位與夷(殤公)。公子馮,穆公之子,名馮。這些人名有關“兄終弟及”的問題,詳見繼承制度部分。

“齊侯”。齊為諸侯,何以止稱“侯”。最有可能的情況是,當時諸侯仍以稱“侯”者為多,如隱公之時《經》《傳》就又有“陳侯”、“蔡侯”、“晉侯”(翼侯或鄂侯),不亞于稱公者。從殷卜辭、西周金文以及《酒誥》來看,外服稱侯沒有問題(“諸侯”這個詞亦源于此),故齊侯、晉侯之類名稱在春秋早期依然存在,沒有問題。問題是,諸侯稱公源于何時?兩周之際“應公鼎”是一個較好的依據。查金文材料可知,“晉公”、“秦公”、“宋公”、“邾公”等諸侯之名皆出現于春秋時代,“秦公鼎”早至春秋早期,有宋公之名的“走馬亥鼎”在春秋中期,當然還有必要對相關銅器的時代作進一步的考察。最有意思的一則材料是魯侯熙鬲,很明顯是西周早期之物,但銘中有魯侯作器祭祀其文考“魯公”;順著這條綫索再查下去,就會發現一堆西周銅器中都有作祖考某公的材料,其中一部分是以日名加公字,如“甲公”、“乙公”、“辛公”、“癸公”等等。金文中的這類公基本是謚號,和生稱的“周公”之公看來不可等同。說了這么多,從出土材料來看,諸侯稱公的現象在春秋早期乃至兩周之際就已存在,這些稱公的諸侯也未必是王朝卿士(如宣王時期的“鄭桓公”),他們稱公是否如同戰國時代稱王那樣是一種僭越呢?這個問題值得思考。

還有一個問題,據《春秋》《左傳》,春秋早期常見魯公、宋公,而稱鄭君為鄭伯,其他國君為侯,作出此種區別的原因何在?是當時的歷史真實狀況,抑或是一種春秋筆法:D 齊、晉等大國尚此稱侯,魯、宋等小國又如何稱得了公?又何況兩代為王朝卿士的鄭君不過稱伯。值得好好想想。

“王子狐”、“公子忽”,狐、忽皆為名,王子、公子之類的人名對于認識殷卜辭中的“子某”多少有些幫助。又宋“公子馮”類此。問題是,有些諸侯稱侯,而其子仍稱公子。看來不是以歷史事實視之,應是後人整理所致。

“虢公”,杜注是“西虢公”。因仕于王朝而稱公。

繼承制度。

宋穆公是殷先王好後代,他和其兄宋宣公很具體地詮釋了一次何謂“兄終弟及”制。研究商史的人大都很重視這個問題,但有的人眼光有點僵化。《傳》杜注說:“殷禮有兄弟相及,不必傳子孫,宋其後也,故指稱《商頌》。”也是只看到殷人王位繼承過程中兄弟相及的表相。殷史久遠,卜辭簡短且斷爛,不可詳考。據宋宣公、宋穆公、宋殤公的即位順序來看,殷人、宋人並非不重視直系的傳承(父子相繼),只是太子年幼,不如先讓其弟即位,以更好地處理國之大事,但即位者並非都像穆公那樣帥義而行,弟直接傳位其子之例,也往往有之,如商王小乙直接傳位于其子武丁。總之,王位(君位)繼承在商、周王室和諸侯公室都是很重大的問題,往往會引起紛爭和戰亂,如周初管蔡之亂,魯隱公遇刺等等。

喪葬。

據《經》《傳》所載,天王(周平王)于三月壬戌崩,而赴告于諸侯則說成是庚戌崩,提前了12天。對此《傳》有解釋,杜注說得更明白:“實以壬戌崩,欲諸侯之速至,故遠日以赴。《春秋》不書實崩日而書遠日者,即傳其偽以懲臣子之過也。襄二十九年《傳》曰:鄭上卿有事,使印段如周會葬。今不書葬,魯不會。”看來春秋早期,周王室與諸侯之間的政治、宗法紐帶已非常松馳,魯隱公也算遵守舊禮的人,也不使人會周王之葬。在這種情況下,周王室在通告諸侯周王死訊時,把王崩之日提前十二天,希望諸侯儘快派人會葬,就可以理解了。事實上,隱公三年秋天,平王還未下葬。《經》載“秋,武氏子來求賻”,賻音附,諸侯共葬之物,杜注說“魯不共奉王喪,致令有求。《經》直文以示不敬,故《傳》不復具釋也”,《傳》也明言“王未葬也”。可憐周平王死後,連周公之後的魯公,都不禮敬之;這個一生悲劇的人物,折射出西周末年直至春秋時代王室衰弱、諸侯強盛的景象。

這年的四月辛卯,隱公的母親聲子也死了。聲子也是個挺悲劇的人物,她自己陪嫁到魯國來,地位連仲子也比不上;兒子隱公雖然作了國君,但謹守禮制,一直把自己放在攝政的位置上,連母親的喪禮也要簡單辦理,可他這樣謙卑禮讓,結果卻不得善終,聲子地下有知,也會不安的。聲子之死,《經》曰“君氏卒”,杜注說“隱不敢從正君之禮,故亦不取備禮于其母”;《傳》曰“不赴于諸侯,不反哭于寢,不祔于姑,故不曰薨。不稱夫人,故不言葬。不書姓,為公故,曰君氏”,杜注“夫人喪禮有三:薨則赴于同盟之國,一也;既葬,日中自墓反,虞于正寢,所謂反哭于寢,二也;卒哭而祔于祖姑,三也。若此則書曰夫人某氏薨,葬我小君某氏,此備禮之文也。某或不赴、不祔,則為不成喪,故死不稱夫人薨,葬不言葬我小君某氏。反哭則書葬,不反器則不書葬。今聲子三禮皆闕,《釋例》論之詳矣。不書姓,辟正夫人也。隱見為君,故特書于《經》,稱曰君氏,以別凡妾媵。”按:杜注將諸侯夫人之喪的細節講得非常清楚。其他值得討論的問題有兩點:(一)君氏。君氏亦見于金文,特別是備受關注的琱生簋(召伯虎簋)和琱生尊,大家對這幾個器銘中的“君氏”,主要有兩種看法,一是認為召伯之父,另一說為召伯之母,我覺得還得以前說為妥。其中的道理是比較明白的:《左傳》中的君氏是指國君(諸侯)夫人,故又稱小君,另外據杜注,與稱夫人、小君相比,君氏似並不常用。另外,據《傳》所載,君氏似只見於葬禮中。故西周金文中君氏還不能直接和《左傳》中君氏相等同。

天文歷法。

《經》“三年春,王二月己巳,日有食之”。稱“王某月”之例,已見于《經》《傳》隱公元年。《經》隱元“元年春,王正月”,杜注“隱公之始年,周王之正月也。凡人君即位,欲其體元以居正,故不言一年一月也”;《傳》隱元“元年春,王周正月”,杜注“言周以別夏、殷”。

按:杜注關于“元年”的含義的解釋可商,元字見于殷卜辭,如“元示”(別于“二示”),不過指“首”,引申為“一”,沒有其他深義。(“正月”一詞也見于殷卜辭,周人沿用。“唯王元祀”或“元年”的說法目前在殷卜辭中還找不到相關材料。自西周中期起,金文中“唯王元年”之例常見。目前有學者把寢孳方鼎“唯王廿祀”讀為“唯王曰祀”,以為是殷末記“元年”的方法,可商。)杜注強調王正月是周正,可從。目前一般認為魯用周正,但直接以《經》隱元“王正月”,《經》隱三“王二月己巳”為證,似不妥當:《經》隱元那句是說隱公攝政在周正月,《經》隱三那句是說日食發生時在周正二月己巳。

“日有食之”的筆法,殷卜辭中已屢見,如“日有食”、“月有食”、“日夕有食”(此例見國博所歷組卜辭,有人讀為“日月有食”,不妥,日食月食豈能同時發生?)。《經》杜注:“日行遲,一歲一周天。月行疾,一月一周天。一歲凡十二交會。然日月動物,雖行度有大量,不能不小有盈縮,故有雖交會而不食者,或有頻交而食者。唯正陽之月,君子忌之,故有伐鼓用幣之事。”他把日食發生的原理講得十分明白,指出古人所忌者僅“正陽之月”。何謂正陽之月,這個不懂,以後得留意一下。

《經典釋文》說“食,如字。本或作蝕,音同”,按此說無據。

待續。

共 6 条评论 | 现在就去评论

  1. 熊猫和海豹 说:

    《經典釋文》說“食,如字。本或作蝕,音同”,按此說無據。
    这句话是说本或作蝕,音同无据吗?

    • ibuffalo 说:

      《經典釋文》是說食字本或作蝕,從殷卜辭來看,日月之食已寫作食,蝕當是後起的形聲字,故說他無據。音同不同,都沒有關係了。 :razz:

  2. 熊猫和海豹 说:

    水牛,这是你对经典释文的体例有所误解。陆德明的或作的意思是,他当时见到的版本,有或作“蚀”的。并不是说这个字在文字发展上这个字要作“蚀”。陆是保存版本异文的意思。你可熟悉一下经典释文这部书的体例。读《经典释文叙录疏证》,吴检斋先生这个书很好。

  3. 熊猫和海豹 说:

    经典释文中有无数个“本或作”“本亦作”“或作”“亦作”“本又作”,其实都是校勘存异文的意思。不能照你这么理解的。还是找个单行本30卷的一看 :lol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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