讀左劄記之一(隱公元年)
小牛兄讀《左傳》熱情很高,老貧兄也勸我好好讀此書。本來很想讀讀《尚書》,但商書、周書中誥、誓居多,篇數有限,在時代分布上又極為不均,以周書而言,基本都是西周早期所作,且大半又在武成兩世,欲從中發掘周代史事和制度,徒嘆文獻不足。這麼一想,還是讀《左傳》收效顯著些。
這兩天上午各抽一小時讀上海古籍版的《春秋經傳集解》(這個版本是簡體字,是個缺點),目的是看杜預的注。讀後有些問題,暫記於此,備忘。寫劄記很花時間,故只好先寫隱公元年,以後有空時再一年一年地寫下去罷。
《左傳》春秋十二公,張政烺先生說是取天之大數,和秦公鎛稱“十有二公”一樣。這十二公從前記了多次,也不牢固。記憶最好的方法是反覆,還是按“隱11、桓18、莊32、閔2、僖33、文18、宣18、成18、襄31、昭32、定15、哀27”這樣的順口溜死背下來罷。從在位時間看,閔太短、隱較短,其他各公還都在15年以上,乃至30餘年。魯國國勢還算是相對平穩。
春秋國君稱公,已很普遍。與西周時期諸侯普遍稱侯形成鮮明對比。1998年平頂山應侯墓地M8出土之應公鼎(應,武之穆也),作器者自稱“應公”,時代在兩周之際。而西周時代,王室卿士(執政大臣)方可稱“公”、“伯”(絕不稱“侯”),如“周公”(入春秋亦稱“周公”)、“明公”(也是“周公”?)、“召公”(官大保)、“井伯”、“榮伯”,又如見諸禹鼎、多友鼎之赫赫有名的“武公”等等,古書所載“畢公”、“祭公”等亦類此。於此相對,西周諸侯國銅器銘文,有“晉侯”、“匽(燕)侯”、“應侯”、“魯侯”等等,《酒誥》“越在外服,侯甸男衛邦伯;越在內服,百僚庶尹,惟亞、惟服、宗工,越百姓里居(君)”,《大盂鼎》“隹殷邊侯甸雩殷正百辟”,《夨令方彝》“舍三事命,眔卿事寮,眔諸尹,眔里君,眔百工,眔諸侯:侯甸男,舍四方命”等材料都說明殷末至西周早期存在內外服制度,諸侯屬於外服,侯為其最高者,事實上,殷末卜辭中還能看到東侯、西甸,到西周時代“侯甸男衛邦伯”就只常見侯了,甸、男幾乎不見諸金文。總之,西周時代的侯、公、伯似不能混在一起討論,春秋以降,諸侯則普遍稱公,其原因或與王室衰微、諸侯坐大有關,容待細考。
春秋諸侯稱公,另有一重要因素不可忽視,即所謂某公多為謚號。如魯惠公、隱公,鄭武公(其夫人武姜亦從其謚)、莊公,等等,其生時則未必稱公,故《經》隱公元年載“鄭伯克段于鄢”,不稱“鄭莊公”也。
諸侯稱公的問題暫時討論到此,以下為正式札記。
我想分事類來記感想,雖然《春秋會要》之類的書早就這樣做過,但記自己讀書心得又是一回事,看能與前人暗合多少罷。
先談談女名。
魯惠公元妃為孟子,繼室以聲子(聲子生隱公),又娶宋武公女仲子(仲子生桓公)。元妃之稱,似未見諸更早文獻及古文字材料(待查),元有“首、大”之義,殷卜辭中有“元示”。但不知此處為何不稱孟子為“夫人”,可能是強調她是始娶之婦吧。杜注指出“子”為宋姓;聲子蓋孟子之姪娣,聲為諡,並說“諸侯始娶,則同姓之國以姪娣媵”,可宋之同姓國有幾個呢,聲子還應是宋國之女。《經》《傳》隱三年稱聲子為“君氏”,杜注說因葬禮不周,故不稱夫人。如此說來,君氏並非尊稱,顯然不如夫人來得鄭重。有學者把《琱生尊》《琱生簋》中的君氏與《左傳》君氏比附,看來還是要謹慎。仲子之仲,同於孟,乃是排行。但女子排行老大,也有稱伯者,如《經》隱公二年“冬十月,伯姬歸于紀”。《傳》載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“魯夫人”,大概是一種政治聯姻所造的煙霧,只能證明她毫無主宰自己命運的事實罷了。《傳》隱元年秋七月,稱仲子為“子氏”,與武姜稱“姜氏”同。(魯、宋通婚)
《傳》隱元年,鄭武公所娶武姜,申國女也,從夫之謚。武姜生前之稱必不帶謚號,故鄭大夫祭仲稱之為“姜氏”。此可證申為姜姓,惟杜注以為此申國在南陽宛縣,周平王母之申國是否在南陽,李峰對此有異議(《西周的滅亡》)。《傳》又稱武姜為夫人。夫人是指國君之母,抑或指國君之妃?《經》隱二年十有二月載“夫人子氏薨”,杜注說,此事無傳,桓未為君,仲子不應稱夫人。看來夫人之稱,似強調國君之母的身份。(鄭、申聯姻)
《經》《傳》隱二年載,紀裂繻逆魯女伯姬之事。此女似不被看重,無傳,不知是否魯公之女。(魯、紀聯姻)
《傳》隱三年,衛莊公娶于齊東宮得臣之妹,曰莊姜,美而無子。莊當為謚,杜注未明言。又載,衛莊公又娶厲媯,其娣戴媯,杜注說厲、載皆謚。(衛、齊聯姻)
由女名可知,姬姓諸侯與姜姓、子姓之國通婚,這是事實,有較長傳統。要看懂古書,得對人名有清楚的了解,但這不是我們研究歷史的目標,女名背後的“政治”聯姻及諸侯之間的關係,更加有趣。
男名。
女子稱姓,男子稱氏。但《左傳》中男名情況較為複雜,還牽扯到貴族等級、出身等因素,對於研究春秋史頗有價值。在以上討論魯十二公時,已說到春秋諸侯稱公多為謚號,如魯惠公、魯隱公、鄭武公、鄭莊公等等。杜注引《謚法》曰:不尸其位曰隱,愛人好與曰惠。以此例之,魯桓公之桓亦為謚。桓,金文習見,多用來稱頌先人,多從辵,勇武之義。
《經》《傳》隱公元年載,隱公初攝政,欲交好於毗鄰的邾國,與邾儀父盟于蔑。《傳》曰,邾儀父即邾子克,克為其名,儀父其字。因當時還未受周王賜命為諸侯,故不稱其爵(子)。稱其字儀父,是“貴之也”。杜注說,“其後儀父服事齊桓以獎王室,王命以為邾子”。按:此邾國在山東鄒縣,棗莊市又有小邾國墓地。與隱公會盟時,邾似還未得到周王錫命為諸侯。邾雖小國,魯國卻也不能小視,故與之盟。但所謂子爵,似不見諸甲骨金文等出土材料。小邾國墓地出土銅器稱其君為“邾友父”(與邾儀父稱名方式相同)、“邾君慶”,皆不稱子;小邾國銅器銘文中人名又有“邾公子害”,是小邾國君之子亦可稱“公子”?
2010年6月25日補,《中國歷史地圖集》已在邾(鄒縣)之南,今滕縣附近標出小邾(郳),與小邾國銅器可相互參證。
《經》隱元年記“鄭伯克段于鄢”。稱“鄭伯”者,當是魯國史官當時所記,故不稱其謚。鄭莊公因其父子兩代任平王卿士,很可能以是之故,方稱“伯”。鄭莊公之名為“寤生”。“段”是其弟之名,段因居京,又稱“京城大叔”,是以地為氏。據《經典釋文》,大音“泰”。杜注說“公順姜請,使段居京,謂之京城大叔,言寵異于衆臣”,或能解釋“大叔”之義。《傳》又稱段為“共叔段”,杜注說“段出奔共,故曰共叔,猶晉侯在鄂,謂之鄂侯”,是亦以地為氏。
在鄭伯克段的故事中,提及的幾個人物。武姜和姜氏是一人,申國之女,即寤生和段之母,姜氏是她活著時別人對她的稱呼,武姜是其謚號,即從其夫鄭武公之謚。還是是勸莊公不要把京賜給段的祭仲,杜注簡單地說“祭仲,鄭大夫”,不是很解渴。周王有卿士曰“祭伯”(王之臣曰“伯”很正常,如鄭伯之例),應與祭仲有血緣關係,但遠近就不可考。“仲”自然是與“伯仲叔季”相關,但此仲在氏之後,還是要再思忖。祭仲這個人很是精明,莊公讓段多行不義而自毖,他聽後就很明白了。祭仲明白了,可有人還蒙在鼓里,即有些莽撞的公子呂,據杜注,也是“鄭大夫”,即下文之“子封”。公子某之類的名字,此後會在《左傳》中大量出現,很像是殷墟卜辭中的“子某”,公子顧名思義是諸侯之子,某乃其名。子封,則當是公子呂之字。還有給鄭莊公出主意與其母和好的潁考叔是潁谷封人(杜注說封人是典封疆者),也可能是以地為氏,叔雖常用為排行字,但此處放在人名最後,則不好說是怎麼回事?
《經》《傳》隱元年,秋七月,有受周平王派遣歸魯惠公、仲子之賵的宰咺,杜注說:“宰,官,咺,名也。”冬十有二月,祭伯來。杜注說,“祭伯,諸侯為王卿士者。祭,國。伯,爵也。《傳》曰,非王命也,釋其不稱使”,是以伯為爵名,按王之卿士方稱公、稱伯,鄭莊公為王卿士,故亦稱鄭伯。祭氏在西周時期即以為王卿士,見諸《周語》勸穆王不征犬戎的祭公謀父。杜注所謂祭國,未具體說地望,當在王畿之內。
《傳》隱元年載共叔亂後,衛鄭互伐一段,提及共叔段的兒子叫“公孫滑”,又提到不聽魯隱公話和鄭人結盟的公子豫。滑為鄭武公之孫,稱公孫當然沒有問題。公子豫是否魯惠公之子,史書未載。問題是,公子呂、公子豫、公子益師、公孫滑這些諸侯之子、之孫,是否在當時就冠以“公子”、“公孫”之名,還是後來史家追記?這個問題有待討論。
《經》隱元年載魯“公子益師”卒,《傳》稱“衆父”。杜注以為益師為名,衆父是字。此人與公子呂的身世,都不太清楚,只能知道是魯公之後,但不知出于哪位魯公。《傳》載隱公未臨其小斂,以為不合常例,故公子益師在魯公室中的身份不低。
官制。
總體感覺,春秋時代參政貴族尚無細致的職事分工,官名不多見。
《傳》隱元年。鄭祭仲、公子呂(子封),杜注都說是大夫,二人地位、聲望應當不同,都對叔段的問題發表意見,二人中只有公子呂直接參加伐段的戰鬥,這和其勇武有關。看來當時的公室職事分工,是按大夫們的個性和能力來決定的。
《經》《傳》隱元年有“宰咺”,杜注以宰為其官。此事其職事是歸贈。
都邑封疆。
《傳》隱元年載鄭大夫祭仲語,“都城過百雉,國之害也。先王之制,大都不過參國之一,中五之一,小九之一”云云,所述當是王朝制度,而且祭仲還明言是“先王之制”,春秋諸侯無稱王之例。據此,都城或當指諸侯都邑。西周金文中的國,據陳兄學生小鄢的研究,當讀如域,這個看法俺也贊成。不過祭仲說的國,似指周王都城。杜注的意見是,“方丈曰堵,三堵為雉……侯伯之城,方五里,徑三百雉,故其大都不得過百雉”,他把都直接理解為諸侯大夫的采邑。雉字,見于卜辭,常見“雉衆”,用為量詞之雉是否假借?
《傳》隱元年“既而大叔命西鄙、北鄙貳于已”、“大叔又收貳以為己邑,至于廩延”,杜注說“鄙,鄭邊邑”。殷墟卜辭中常見鄙,是指國土靠近邊界的地方,鄙中有邑,詳見羅振玉《菁華》大骨之一。據《傳》所載,段所居之京當然是在鄭國西北部,故他欲控制西、北邊境諸邑為自己積蓄實力。
盟誓。
《經》《傳》隱元年載宋人與魯盟于宿。其起因是,魯惠公末年與宋發生戰爭,敗宋師于黃(據杜注,黃是宋邑,陳留外黃縣東有黃城),隱公即位伊始,想與宋和平相處(求成),故九月與宋盟于宿。據杜注,宿小國,東平無鹽縣也。此地近于魯(在魯之北)而遠于宋,選擇這個地點顯然于魯有利。宋君當然要來與盟,但書闕未載。據杜注,凡盟以國地者,國主亦與盟,例在僖十九年,那么宿君也與盟了。
軍事。
各國之間戰爭從隱公元年就開始了。平王東遷之後。
《傳》隱元年,鄭伯克段,命公子呂帥車二百乘伐京,依杜注說一乘甲士三人,步卒七十二人,合15000人,對于一個鄭國而言,算是大規模的軍事行動。(據殷墟卜辭所載,在商代,一萬五千人的軍隊已是很大的數目。)看來鄭莊公之所以敢放縱叔段,還是對自己所能控制軍隊頗有信心。
鄭伯克段的后續影響較大。據《傳》隱元年載,共叔段之子公孫滑跑到衛國,衛國以此為藉口伐鄭,一直攻取廩延(杜注陳留酸棗縣北有延津),此邑曾是共叔段勢力範圍所至最遠的地方,看來此地是軍事要地。鄭莊公展開反擊,因他父子兩代在為平王卿士,竟然把王師(周王部隊)和虢師也拉來一起打仗,進攻到衛國南部邊境。鄭國又讓邾國出兵相助,邾子(邾國之君)讓魯國大夫公子豫一起去,魯隱公不同意,公子豫徑自去了,和邾人、鄭人在邾地叫翼的地方結盟。《傳》只說公子豫和邾人、鄭人盟,可推想邾子會去參加,但鄭伯是否親自與盟,則不可遽定。
《傳》隱元年,八月紀人伐夷,夷不告,故不書。杜注說,夷國在城陽莊武縣,紀國在東莞劇縣。夷不告,是不告于魯,還是不告于天子?不書是指不書于《經》,可能是不告于魯。紀、夷、魯之關係待以後再梳理。
喪葬。
《經》隱元年“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、仲子之賵”,是諸侯之喪,周王有贈死弔生之制。《傳》批評說,宰咺贈死不及尸,弔生不及哀,故非禮也。因為魯惠公已下葬,宰咺來晚了,而仲子還活著,又來早了。這件事透露出周平王對傳統禮制胡亂應付的態度,是怪不得宰咺的。當然,周魯相距較遠,訊息交通不暢,也可能是導致平王在歸賵這件事上犯錯的原因。《傳》于此處有一段重要文字:“天子七月而葬,同軌畢至。諸侯五月,同盟至。大夫三月,同位至。士踰月,外姻至。”這就是說,葬禮不完全是哀悼死者的儀式,更有著加強政治聯繫和維系社會關係上的作用。
《傳》隱元年十月載改葬魯惠公,因隱公未參加(“弗臨”,杜注認為隱公以桓公為太子,故隱公讓而不敢為喪主),不書于經。對于這次改葬,《傳》的解釋是,惠公之薨有宋師,葬有闕。但不知是否與平王歸惠公之賵有關?
《傳》隱元年載公子益師(衆父)卒,魯隱公不與小斂。杜注說:“禮,卿佐之喪,小斂、大斂,君皆親臨之,崇恩厚也。”
災異。
《傳》隱元年(八月?)有蜚,不為災,亦不書。杜注說,蜚,負蠜也。按,即蝗。農業社會,蝗災的破壞力一直不可小覷。殷墟卜辭所載“寧秋”,秋字寫成有觸角、有翅的昆蟲形,唐蘭先生認為就是“龝”字,據此說,甲骨卜辭“秋大爯”是蝗蟲大作,“寧秋”是祈求鬼神祛除蝗災。從《左傳》的啟示來看,殷人告于鬼神的蝗災應已危及當時的農業。
其他。
《傳》隱元年“新作南門”,作字用法與殷墟卜辭中“作邑”之作用法一致,可視為古書與出土文獻相互發明的一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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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想:
重又細讀《左傳》的最大感想是,春秋早期歷史可用來推測西周后期的形勢。西周史料太少,中后期更是匱乏,從春秋初年的諸侯同姓攻伐、甚至鄭伯拉上王師一起卷入混戰的情形來看,西周晚期諸侯的確是逐漸坐大,相互獨立,各具利益,已無法服從王命,休戚與共,這是西周滅亡的一個歷史因素,分封制的弊病到春秋時代已顯露無疑,西周王室逐漸淪為強權夾縫中的小國。
另一感觸是,《春秋》、《左傳》中的文字,及敘事方式竟有與出土材料十分接近者。這讓我更加強了如下想法,即商王室史官的筆法對西周乃至春秋時代影響很大。事實上,西周早中期,史官由殷人擔任,是長期以來就為大家認同的看法。
此外,就是對春秋初年,諸侯國內貴族政治的寬鬆印象很深。公子呂在鄭莊公面前說話那么率直,公子豫不聽魯隱公的話答應邾子之請出兵助鄭,這在帝國時代是不可想像的。我以後會重點注意下這一點。
話說,魯隱公是個很低調、保守的“好人”,他遵守祖制,奉幼弟為太子,也不愿多事,比起鄭莊公可謂是內斂得多,可是作為一國之君,這種性格多少是有點懦弱。我們且看他以後的人生之路罷。
讀《左傳》,地名真是一大問題,只好暫時還藉助《中國歷史地圖集》,沒有精力一一考證。好在這些地名還不像殷墟卜辭和西周金文中的地名那樣難以捉摸。